民事交易法 • 债务关系 • 法律定性

《民事交易法》中的债务发生原因

债务如何产生?为什么确定其发生原因很重要?

债务产生于法律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原因。确定该原因会影响请求权条件、证据、法律救济、赔偿以及法定期间。

作者:律师兼法律顾问 Fuaad Punjabi

文章目录

核心概念

Source of Obligation

债务发生原因

产生个人请求权并由此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法律关系的事实或法律行为。

Creditor & Debtor

债权人与债务人

债权人是有权要求履行的人,债务人是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履行可以表现为转让权利、交付财产、实施行为、不实施行为或支付赔偿。

Contractual vs Tort

合同与侵权

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赔偿,其法律基础和规则不同于在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时因侵害他人而产生的赔偿。

Unjust Enrichment

不当得利

当一方在没有合法原因的情况下以另一方的损失为代价获得利益时,即使不存在合同或过错,也可能产生返还或赔偿义务。

5

债务的主要发生原因

01

合同

债务因两个或多个意思表示一致并旨在产生法律效果而产生。

02

单方法律行为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单方法律行为可以产生债务,其中最典型的是向公众悬赏。

03

侵权行为

因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产生赔偿义务。

04

不当得利

当一方在没有合法原因的情况下取得利益时,产生返还或赔偿义务,其中包括非债清偿和无因管理。

05

法律

债务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该规定确定其内容、条件和法律后果。

确定债务发生原因 = 确定适用规则 + 请求权构成要件 + 执行方式 + 法定期间
01

引言

当一人取得要求另一人履行特定义务的权利时,债务关系即产生。享有该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负有履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履行可以包括转让权利、交付财产、完成某项工作、不实施某项行为或支付赔偿。

仅有经济利益或个人期待不足以产生债务;还必须存在法律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原因。该原因称为债务发生原因,即产生个人请求权并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的事实或法律行为。

依据第(M/191)号皇家法令、日期为1444年11月29日颁布的《民事交易法》,债务发生原因在债务章节中得到规范,包括合同、单方法律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及其相关的非债清偿和无因管理,以及直接由法律产生的债务。

02

什么是债务发生原因?

债务发生原因是使债务在债务人财产中产生的法律基础。确定该原因有助于明确支配双方关系的规则、履行到期的条件、权利的证明方式、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及法院受理诉讼的期间。

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来源于买卖合同;因过错毁损他人财产者的义务来源于侵权行为;收到不应收取款项者的返还义务来源于非债清偿;而由特别条款直接规定的义务则来源于法律本身。

不同发生原因可能导致相似的经济结果,但适用规则会因债务基础不同而不同。因违反合同产生的赔偿适用合同责任规则,而对与责任人不存在合同关系的人造成损害所产生的赔偿则适用侵权责任规则。

03

第一:合同

合同作为债务发生原因

合同是民事和商事交易中最常见的债务发生原因。合同通过要约与承诺相结合以产生法律效果,但某些合同可能依法需要特定形式或程序。

合同建立在两个或多个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用以设立、变更、转让或终止法律关系。合同有效成立后,当事人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随之产生,各方均应履行其承诺。

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负有转移并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买方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使承租人能够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支付租金。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完成工作,定作人应支付对价。

合同所产生义务的范围

合同义务不限于合同中明确写明的条款,还包括依法律、习惯和交易性质属于合同必要附随内容的义务。因此,合同可能产生附随义务,例如: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合作。
  • 提供所需的数据和文件。
  • 对信息保密。
  • 将影响履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
  • 不得阻碍义务的履行。
  • 采取通常措施维护合同标的。

合同必须按照其约定并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一方不得机械援引某一条款的字面含义,从而破坏合同的合法目的,或给另一方造成与交易中应有的诚信与信赖相违背的损害。

违反合同义务的后果

如果一方拒绝履行义务、迟延履行,或者仅部分履行或瑕疵履行,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性质及违约情形主张法律规定的救济,包括:

  • 请求实际履行。
  • 暂停履行相对应的义务。
  • 请求解除合同。
  • 请求赔偿。
  • 行使合同针对迟延或违约约定的权利。

各项救济的适用取决于其法定条件以及合同中的有效约定。这表明合同不仅是对双方理解的记录,而是可以被请求并强制执行的债务直接发生原因。

04

第二:单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何时产生债务?

原则上,自愿产生债务通常需要两个意思表示通过合同达成一致。但是,《民事交易法》允许个人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以单方意思表示使自己承担义务。

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一人独立作出意思表示,旨在使自己承担义务,而该义务的产生不以另一人的接受为条件,但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在与其性质相适应的范围内,单方法律行为适用合同规则,但不适用那些以两个一致意思表示为前提的合同规则。

悬赏承诺

悬赏是单方法律行为产生债务的最典型应用。当一人向公众承诺,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给予确定奖励,例如找到遗失物、提供特定信息或实现承诺人公开的结果,即构成悬赏。

完成行为并符合公告条件的人有权获得奖励,即使其在完成行为时并不知道该悬赏,或并非以取得奖励为目的。

如果承诺人规定了完成行为的期限,则在该期限内其承诺具有约束力。如果未规定期限,则可以按照作出承诺的同样方式撤回,或向公众公告撤回;但依照法律规定,在撤回公告前已经完成行为者的权利仍予保留。

准确规范面向公众公告的重要性

某些商业或专业公告如果明确承诺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给予特定奖励或利益,可能转化为债务发生原因。因此,公告应明确:

  • 要求完成的行为。
  • 获得奖励的条件。
  • 奖励金额或其确定方法。
  • 完成行为的期限。
  • 证明条件已经满足的方法。
  • 多人完成行为时的处理方式。

准确的表述有助于避免争议,例如公告究竟只是邀请或宣传性说明,还是对满足条件者产生权利的有约束力承诺。

05

第三: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如何产生债务?

当一人实施过错行为并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产生赔偿义务。《民事交易法》规定,凡因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该发生原因不同于合同,因为此处的义务并非来源于责任人与受害人之间事先存在的协议,而是在损害事实发生并满足法定条件时产生。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 过错

过错是偏离法定义务或在相同情形下普通人应尽注意义务的行为。它可以表现为积极行为,例如毁损他人财产,也可以表现为未采取本应采取的措施。

过错可以是故意的,例如故意毁损;也可以是非故意的,例如疏忽、未尽谨慎或未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2. 损害

过错必须给受害人的权利或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损害可以是财产损害,例如财物毁损、支出费用或收入损失;在满足赔偿条件时,也可以是精神损害。

赔偿包括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以及在属于侵权行为自然结果时的可得利益损失,同时应考虑受害人通过在具体情形下付出合理努力本可避免的损失。

3. 因果关系

过错与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联系,即损害应由归责于责任人的行为所导致。如果证明损害源于其他独立原因、不可抗力或完全由受害人自身过错造成,则责任的成立或赔偿数额将根据具体情况受到影响。

损害赔偿

赔偿应以完全填补损害为标准,使受害人恢复到损害未发生时原有或本可处于的状态。

赔偿可以是金钱赔偿,也可以在能够消除损害并恢复原状时采取实物赔偿。法院会考虑损害的性质、范围、直接后果、周围情形以及受害人对损害发生或扩大的参与程度。

侵权行为的赔偿还包括依适用规则可赔偿的精神损害,例如因侵害身体、自由、名誉、声誉或社会地位而造成的身体或心理伤害。

06

第四:有益行为与不当得利

有益行为的含义

《民事交易法》通过不当得利、非债清偿和无因管理等规则,处理一人在没有合法原因的情况下以另一人为代价获得利益并继续保有该利益的情形。

该制度旨在防止个人之间出现无正当理由的财产失衡。没有合法原因而以他人为代价获利者,应在其实际获利范围内赔偿遭受损失的人。

该义务的产生不要求双方之间存在合同,也不要求获利者存在过错。返还义务建立在利益已经取得并转移、但受益人没有合法依据继续保有该利益这一事实之上。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 一方财产中出现增加或利益。
  • 另一方财产中出现损失或减少。
  • 得利与损失之间存在联系。
  • 不存在合同、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原因证明该得利正当。

受益人的义务以其实际得利数额为限,并以补偿受损者损失为界。如果受损者的损失超过得利额,则责任仅以实际得利额为限;如果得利额超过损失,则赔偿仅以损失额为限。

非债清偿

非债清偿是指一人因误认为存在债务而支付金钱或提供利益,之后发现该债务并不存在,或该履行本来并非应当。

例如:

  • 误将款项转入他人账户。
  • 支付已经结清的发票。
  • 收取超过应付金额的款项。
  • 清偿在付款前已经消灭的债务。
  • 因数据错误将财产交付给非权利人。

收到非应得给付的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其是否善意或明知无权受领进行返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返还范围还可能包括孳息或利益。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一人有意为另一人的利益处理紧急事务,而其本人没有法律义务或授权这样做。

例如,在邻居不在时,为防止邻居房产受损而紧急维修严重漏水,或者在无法及时联系财产所有人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其财产。

管理人应继续处理事务,直至受益人能够自行接手;在可能时应通知受益人;应尽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对其所做事项进行结算;并返还因无因管理而取得的财物。

相应地,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受益人应履行管理人为其利益作出的承诺,补偿管理人承担的义务,偿还情势所允许的必要和有益费用,并赔偿管理人因该行为受到的损害。除非该事务属于管理人的职业范围,管理人无权要求报酬。

不当得利、非债清偿和无因管理诉讼的期间

法律为这些请求规定了特别期间:因不当得利、非债清偿或无因管理产生的诉讼,自债权人知道其权利之日起满三年后不予受理;在任何情况下,自权利产生之日起满十年后均不予受理。

07

第五:法律

法律作为债务的直接发生原因

债务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而无需以合同、单方法律行为、侵权行为或不当得利为基础。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条文本身设立权利,并确定债务人、债权人和履行内容。

《民事交易法》规定,完全直接由法律产生的债务适用创设该债务的相应法律条款。这意味着债务的范围、条件、后果以及请求方式均应依据设立该债务的特别规定确定。

直接由法律产生的债务示例

法定义务存在于多个领域,例如:

  • 某些所有权关系和相邻关系产生的义务。
  • 监护人、遗嘱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在管理被照管人财产时承担的职责。
  • 为保护特定群体或利益而设定的义务。
  • 特别条款规定的返还或交付义务。
  • 法律规定的扶养、维护或保全义务。
  • 特别法律对特定活动或职业经营者规定的义务。

这些义务不同于合同义务,因为个人意思并非其产生的基础,即使个人自愿进入某种关系或取得某种身份。一旦法律将法律效果与某一事实相联系,而该事实发生,债务即按照相应条款产生。

08

各种债务发生原因之间的区别

确定正确的债务发生原因有助于明确适用规则:

合同: 债务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产生。
单方法律行为: 债务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因一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
侵权行为: 因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产生赔偿义务。
不当得利: 债务因需要返还无合法原因取得的利益或补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而产生。
法律: 债务直接来源于确定其内容和条件的法律规则。

同一事实周围可能同时存在多个债务发生原因,但请求权不能仅建立在债权人认为最有利的法律定性之上,而应确定与真实法律关系相符合的发生原因。

如果损害源于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原则上属于合同责任;如果损害独立于合同义务发生,或者损害了第三人,则在满足条件时可能构成侵权责任。

09

确定债务发生原因的重要性

正确确定债务发生原因,是准备诉讼请求或争议抗辩时的关键步骤,因为它会影响多项问题,包括:

  • 确定必须证明的请求权构成要件。
  • 确定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
  • 确定赔偿范围。
  • 确定催告及未催告的法律影响。
  • 确定可适用的执行方式。
  • 确定解除或返还的条件。
  • 确定法院受理诉讼的法定期间。
  • 评估免除或限制责任约定的有效性。
  • 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以及在适用时应适用的特别法律。

错误确定债务发生原因,可能导致请求建立在并不适用于事实的规则上,遗漏必要要件,或主张法律并未为该类债务规定的救济。

10

关于债务发生原因的常见问题

合同是债务的唯一发生原因吗?

合同是最常见的发生原因,但并非唯一原因。债务还可以来源于单方法律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直接依据法律产生。

单方法律行为在所有情况下都会产生债务吗?

单方法律行为仅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产生债务。向公众承诺给予确定奖励,是其中最典型的应用之一。

请求赔偿必须存在合同吗?

如果一人因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并且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满足,即使双方不存在合同,也可以请求赔偿。

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有什么区别?

侵权行为建立在过错导致他人损害的基础上,而不当得利则建立在一人没有合法依据而以另一人为代价取得利益的基础上,即使受益人没有过错。

任何介入他人事务的行为都构成无因管理吗?

无因管理要求一人有意为他人利益处理紧急事务,且并无义务这样做。是否构成无因管理,需要根据介入的性质、发生时的具体情形以及其对受益人利益的实现程度判断。

债务可以直接由法律条文产生吗?

当法律条文将特定事实的发生与履行特定义务相联系时,债务即可直接依据法律产生。该债务适用创设其本身的条文所规定的规则。

11

结语

债务发生原因确定了《民事交易法》下个人请求权的法律基础。债务可以通过合同由当事人协议产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由单方法律行为产生,也可以因需要赔偿的侵权行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利益,或者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

确定债务发生原因在解释法律关系、证明权利、确定义务、选择请求方式、评估赔偿和确定法定期间方面具有实际意义。请求权的成立不仅取决于损害或债务本身的存在,还取决于是否正确识别产生该债务的法律基础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实务规则在构建请求或抗辩之前,应首先确定债务发生原因,因为正是该原因指向应当适用的法律规则。